松潘保密协议

我们在收债、讨债、收数、追债、要债、收账过程中绝对坚持以下几点:

1、服务保证:公司对客户的委托倾尽全力事必有果,我们的工作成效一定能得到客户的信赖和满意;

2、债务清欠部以专业调查为基础,优秀的律师为后盾;

3、专业收债公司专业合法坚持不收回债务,不收取佣金,全程并由专业律师指导;

4、我们绝不涉黑、绝不做超出法律范围的行动;

5、绝不与委托人之间发生纠纷;

6、坚决不给委托人留下后遗症;

7、我们的宗旨:诚实、高效、保密、合法;

8、我们的目标:客户的满意!我们的追求;

松潘概况(一)区位松潘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北部,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2°06′—33°09′,东经102°38′—104°15′之间。东接平武县,南依茂县,东南与北川县相邻,西及西南紧靠红原县、黑水县,北与九寨沟县、若尔盖县接壤。县境东西长180公里,南北宽112.5公里,全县幅员面积8608.37平方公里。1990年,全县总人口64641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10228人,占15.7%,农业人口54413人,占84.1%,人口出生率19.33‰,自然增长率11.5‰。县主要由藏、羌、回、汉4种民族构成。藏族24038人,占总人口的37.19%;羌族4543人,占总人口的7.03%;回族8398人,占总人口的12.99%;汉族27633人,占总人口的42.75%;蒙古、满、壮、彝等民族29人,占总人口的0.04%。松潘历史悠久,是我国古代地处边陲的军事重镇,是内地与西羌吐蕃茶马互市的集散地,有“高原古城”之称。公元前316年秦灭蜀后在今川主寺镇建立湔氐县,为松潘地区县级建置之始,至今已有2300多年历史。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年)置松州,明朝洪武十二年(1379年),置松州、潘州二卫,寻并为松潘卫,“松潘”之名自滋始。清置松潘厅和松潘直隶厅,民国2年(1913年)改松潘直隶厅为松潘县,县级建置沿用至今。